建议还是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健全股东之间权利的约束和制衡 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公司本身就乱哄哄的 也不会有更好的发展 股东的利益也无法正常实现。
这个要看你的合同是否约定了独家代理!如果约定了 厂家存在着欺诈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有具体的账册吗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只有一字之差,而两者的区别却是很大的,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那么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是一个意思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提到免税,大家第一印象是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来讲肯定是利好因素,但实际上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来讲却不一定。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应税与免税项目的税收筹划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主要是对各类公司的成立、活动、解散等做一个法律规范,其作用是鼓励投资创业、加强对债务人的保护、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对职工的保护。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完整的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日常的一些公司报销等,我们都会用相应的一些发票进行报销,那么对于增值税发票来说又分为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发票有着很多的注意事项等,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怎么办。
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并对其作出了权威解读。
进行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纳规定的额税费的,例如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等,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哪些税费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股东资格就是成为股东这一身份的可能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股东资格也可以理解为成为股东的条件或是能力。
股权是持有人的独立财产,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当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税吗?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呢?内部转让时仍需缴税吗?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查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您的疑惑,也欢迎您直接来网站和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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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整顿是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了改变企业生存状况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整顿计划和方案,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声明书是对某种客观存在的事实陈述告知的一种文书,那么,公司声明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欢迎大家阅读本专题了解!
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是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
许多时候大家不是很了解关于挂靠的相关知识,不知道挂靠是否合法,以及挂靠是什么,那么揭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包括挂靠合法吗,挂靠公司合法吗...等相关的文章,欢迎阅读。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 0 0 6年8月2 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 0 0 7年6月1日起施行。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 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四次修订 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五次修订)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2014年2月20日发布)
8月28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解释》”),并对其作出了权威解读。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国家城乡一体化以及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也是发...
这是一个浮躁的时代,只有沉得下去,才能厚积薄发,赢得未来。她专...
德凯律师团自2013年9月14号成立,团队成员之前均执业于国内较为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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