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包括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2019/1/16 15:09:00 热度:7227
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对以往的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做了不少修改,今天华律小编将分享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18/3/11 16:27:00 热度:1395
【医疗事故证据的效力】青海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怎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青海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包括驻军对地方开放的医院)和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以及乡村医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处理。第三条遇有下...
2018/3/11 16:27:00 热度:2354
遭遇医疗诈骗如何应对什么是医疗诈骗医疗诈骗是诈骗的手段之一。是指医生或院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未发生的人体损害事实或隐瞒人体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务的行为。医疗欺诈的构成要件: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
2018/3/11 16:27:00 热度:8672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伤残等级是可以变的 但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 为经过 直接变 不合法 你可以找发证机构询问
不合法 医疗期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医疗期满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 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1% 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11%。具体规定参见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交通事故?责任情况如何?可以要求的,可以联系本律师帮助一八零七零九四一八一七微信
详细情况到我办公室面谈 可以提供前期面费代理 赔偿后付代理费
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此规定将于2017年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是人民法院参照的法律法规。法释〔20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1条规定:“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临近,京城的许多大医院都在选择保险公司,有意投保医疗责任...
【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颁布部门】江苏省政府【颁布日期...
“正确处理”,可以说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追求的最终目的,也是最高要求,是制定条例...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